仙逆TXT > 都市小说 > 重生九零来转运 > 第一百一十九章 奔现
    秦元丰那么早就开始想办法赚钱为的就是自己早一些经记独立,然后不再花秦海泉的钱,彻底的同他一刀两断。

    刚刚听雪说的这番话秦元丰恍然大悟,对啊,秦海泉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给自己花钱是天经地义的,自己还没有到十八岁,就算到了十八岁自己要是继续念书的话他也得给自己拿钱,自己将来娶媳妇的话房子也得他给准备,他应尽的义务自己却不让他尽了,那不是太便宜他了,也太便宜陈玲那个骚货了嘛。

    自己还是会继续赚钱的,但是该花秦海泉的钱还是得花,不能要他日子过的太滋润了。

    那对男女逼死了妈妈,自己虽然不能让他们偿命,但绝对不能要他们的日子太好过了。

    “还是你聪明,想的周到,不能要他们俩太好过了。

    ”秦元丰亲不自禁的伸手摸了听雪的头顶一下,这个动作是很自然而然的,不知何时秦元丰会情不自禁的去光呢听雪动手动脚了,自然这动手动脚是无伤大雅的。

    被少年摸头的听雪微微撅了一下小嘴;“不许摸我头了,你又不是我长辈。

    ”

    秦元丰“……”

    “不摸你头那我摸你脸可以吗?”秦元丰闷闷的问,少年灿若星辰的眼眸在听雪那张粉嫩的脸上微微逡巡着。

    听雪怼了秦元丰一粉拳;“摸哪儿也不行啊,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秦元丰“……”

    俩人笑闹了一会儿后秦元丰才说我马上又要去县城摆地摊了,我打算等我手里有很多钱后就在县城买一块地皮然后盖个房子,我就把姥爷姥娘接去享福,我知道这个梦想还很遥远但我会努力的。

    秦元丰一说从城里买地皮听雪顿时眼睛一亮;“买地皮,我咋没有想到呢,你这么想是对的,买了地皮就算现在不盖房子的话将来把地皮卖了也能大赚一笔的。

    往后去城里生活的人会越来越多,那住房就越来越紧张,地价自然就贵了。

    这个时候地皮还是挺便宜的,手里头一旦有了够买个几亩地的钱就快些出手,绝对没有坏处的。

    ”

    秦元丰微微点点头;“咱们想到一块儿去了。

    我觉得你应该劝你爸爸去城里买块地,哪怕现在没有那么多钱的话先借点儿也行啊,买块地皮盖一座二层楼,一楼当包子铺用二楼用来住,这样的话你将来去城里念书就不用住校了。

    ”

    听雪;“回头我跟我爸爸好好说说,要是能遇到地段好的地皮就算是贷款买的话也是赚了呀。

    ”

    听雪是真的很佩服秦元丰的格局大,目光远,自己是重生过一次的人所以才会知晓将来县城也会寸土寸金,可秦元丰不是重生的,他在这个时候就能想的这么远,怪不得人家前世二十来岁就成立了公司,三十来岁就成了业界大佬呢。

    跟听雪玩儿了一个多小时后秦元丰就离开了,他没有回姥娘家,而是先去找地方给秦海泉打电话,告诉他我打算去县城念初中。

    电话里秦海泉得知大儿子要来县城念初中很是高兴。

    秦海泉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儿子身上,小儿子的天分很一般,学习成绩再怎么努力也就是中游,大儿子一直都是前三名,而且小小年纪就会摆地摊赚钱,既会学习又会赚钱,长大了肯定是特别有出息的。

    这样一个有出息的儿子自己必须得花大钱好好的培养。

    秦海泉知道自己和秦元丰的感情很难修复了,那自己只能在钱上多给他一些补偿。

    总是不经意间秦海泉会梦到王秀云。

    梦里王秀云用无比怨毒的眼神望着他,梦醒时分秦海泉都会额头冒汗,心久久无法平静。

    秦海泉知道自己这辈子都可能会被前妻的亡魂纠缠,是自己害死了她。

    秦元丰从县第一中学报上名,然后就继续在城里摆地摊,王刚自然和他一起了。

    王刚的学习成绩自然也是很好的,不过因为家里拿不出钱来让他去县城念书,他就得在镇上读初中。

    他本是盼着秦元丰能跟自己一起去读初中的,这样他们可以一个班,一个宿舍,一张床。

    镇上中学因为资源有限而学生太多,没办法只能两个人睡一张床,一直到两千年以后才是一个人一张床。

    暑假听雪依旧是上午蹲在包子铺里头,下午就自由活动了。

    假期中她接到了路千寻写来的信,信里路千寻说想要来看她,如果可以的话就回信。

    一晃听雪和路千寻已经作了两年多的笔友,这两年多来她们平均一个月两封信。

    她们通过书信相互问候,相互汇报彼此的学习进度,还有相互交流文学艺术方面的心得。

    路千寻在这封信里还告诉听雪高考她成绩不错,已经被东山师范大学中文系给录取了。

    考上东山大学示范学院中文系一直都是路千寻最初的梦想。

    在她不断的努力下梦想照进现实了。

    听雪给路千寻回信恭喜她好梦成真,欢迎她来云蒙县桃花镇大河村来品尝国平包子铺的包子。

    信寄出去的一个星期后村支书家的女儿李苗苗急急忙忙的到了听雪家,老远她就在喊林听雪,你的电话。

    正在洗衣服的听雪忙放下手里的活一边跟李苗苗走一边问给我打电话的是男还是女啊?

    李苗苗说电话里是个声音特别好听的女生,她说她叫路千寻。

    电话是路千寻打来的,听雪大概知道是什么事了。

    信路千寻已经收到了,她给听雪打电话过来是说她和妈妈星期六会来大河村做客。

    还有两天就星期六了,也就是说还有两天就见到路千寻了,后世有网友奔现,她和路千寻这是笔友奔现。

    不管是哪一种奔现,于一个聊得来的人从二次元到了三次元那都是一件让人非常激动和充满期待的事情。

    为了欢迎路千寻来家做客听雪可是做好了充足准备的,她知道路千寻是城里人爱干净,所以她把家里里里外外都喜刷刷了一番,然后又买了很多路千寻喜欢吃的零嘴,菜和肉家里都有现成的就不用再买了。

    之前通信的时候路千寻说过她喜欢吃云豆丝瘦肉馅的饺子,听雪就打算给她作芸豆瘦肉的饺子当主食,然后再给她另外炒几个自己的拿手菜自然也得是路千寻喜欢吃的。

    林国平乐得女儿多交朋友的,交了个市里的而且还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林国平亦是与有荣焉。

    路千寻从不仅仅定期在一些少年杂志上投稿,去年春天她人生中的第一本书出版了,那是一本散文和短篇小说的集结。

    路千寻给听雪寄来了一本她的签名书,听雪爱如珍宝。

    星期六原本林国平得去镇上赶集卖包子的,不过他没有去,而是吃过了早饭后跟听雪一起去县城接路千寻。

    约好上午十点在县城长途汽车站会面的,听雪和林国平提前二十分钟到了。

    十点整,琅琊开往云蒙的长途车缓缓进站了,车子挺稳后车门开启,乘客们陆续从车里走下来。

    之前路千寻就说她会穿一身粉色的碎花连衣裙,扎高马尾。

    听雪一眼就看到了从车里出来的路千寻,之前俩人交换过朝旁,她确定自己看到的那个就是路千寻。

    听雪忙朝对方用力挥手。

    “千寻姐姐,我在这里。

    ”听雪笑着挥手,太阳还不算太大,因为站的久了小丫头的额头上鼻尖上都噙满了汗水。

    不一会儿功夫路千寻就走到了听雪面前,不过她身边还跟着一个身着紫色短袖上衣下配黑色短裙的贵妇人,那应该就是路千寻的妈妈。

    “阿姨,你?”听雪认出来了,跟路千寻一起出现的贵妇人就是一年多前自己和爸爸去市里在小火车上认识的那个路丹青路阿姨。

    这一年多自己和路丹青也有通信的。

    林国平和听雪的惊讶是一样的,,没想到路丹青会是路千寻的妈妈。

    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

    路千寻笑着跟听雪和林国平打了招呼,然后指着她身边的贵妇人说小雪,林叔叔,这就是我妈妈,你们之前见过的。

    我也没想到我妈妈在火车上认识的一对父女会是你们两个,是一个月前我们无意间交谈的时候得知的,不得不说缘分的妙不可言。

    路丹青禁不住感慨道;“这样的缘分真的很奇妙,大兄弟你说呢?”

    一声大兄弟把彼此之间的距离瞬间拉近了几许。

    林国平一脸憨厚的说是啊,缘分真的很奇妙,大姐,这一年多你先后给小雪买衣裳破费真是很不好意思。

    路丹青;“客气啥啊,要不是小雪的话每年冬天都会困扰我的咳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好呢。

    小雪帮我解除了病痛,她也算是我的小恩人了。

    ”

    彼此寒暄了一番后就坐上了回大河村的车。

    林国平的意思是请路家母女在县城吃午饭的,但母女二人都愿意跟着回村去。

    她们想吃一口地道的农家饭。

    半个多小时后就到了大河村,此刻已经临近中午了。

    听雪拉着路千寻的手在前面走,林国平和路丹青在后头跟着,两个孩子说着她们的悄悄话,林国平和路丹青也是在友好的交谈,期间不少邻居于他们擦肩。

    快到家的时候碰到了林红军和几个小伙伴。

    林红军看到听雪和一个漂亮大姐姐一起回来,而后头的二叔林国平领了一个很漂亮的阿姨,他确定那两个女的自己都不认识。

    林红军顾不上跟小伙伴们一起玩儿了,忙不迭往家跑。

    这会儿张晓霞正在院子的树荫下做针线活。

    “妈妈,妈妈,我二叔领回来个漂亮二婶,那漂亮二婶还带了个长的个儿高高的穿的特别好看的姐姐。

    ”林红军把他刚刚看到的画面很详细的跟张晓霞描述一番。

    正打算去作午饭的林红梅听到后顿时来了兴趣;“妈,不会我二叔真的给我找二婶子了吧,那样的话小雪不就有后妈了嘛。

    ”

    张晓霞也顾不上纳鞋底子了;“你二叔现在有钱了找个媳妇也正常,不过也不一定,小雪那霸道劲儿的咋能让你二叔找后妈呢,我估计来的是你二叔的亲戚吧。

    ”

    “我二叔的亲戚不是咱家的亲戚吗?”林红梅弱弱的问。

    张晓霞;“你爸和你二叔又不是一个娘,你二叔的一些亲戚是你那个奶奶娘家的亲戚,他们可都是体面人。

    ”

    进了家听雪就忙沏茶招待路家母女,林国平则开始准备午饭。

    路丹青和路千寻很自然的欢顾堂屋的角角落落。

    虽然堂屋不算宽敞,而且墙壁也没有耍大白,加上冬天在屋里升火的缘故墙壁房梁都被熏黑了,但是却纤尘不染,井井有条,整洁干净,让人看着就很舒坦。

    路丹青;“小雪,屋子是你收拾的嘛这么干净。

    ”

    听雪说是啊,我家里虽然没有阿姨和千寻姐姐家宽敞漂亮,但是我会把它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这样坐在里头喝茶吃饭睡觉会觉得很舒心。

    路丹青微微点点头,然后赞许的看着小丫头;“小雪真能干!”

    路千寻把包打开,然后把给听雪买的礼物拿出来;“小雪,你快看我和我妈给你买了漂亮衣服,还有好多好吃的呢。

    ”

    “谢谢路阿姨,谢谢千寻姐姐。

    ”听雪去里头试穿了一下新裙子,非常合身,这会儿路千寻也跟着她到了里屋卧室。

    “小雪,你一直在这个屋睡觉吗?”路千寻问。

    听雪说是啊,这原先是我爸妈的卧室的,他们离婚后奶奶就陪我在这里睡,等我五岁后就自己在这里睡,然后爸爸在外屋,奶奶去了我三叔那边睡。

    路千寻;“我以为你们家会很破败呢,这是我第一次来农村,没想到跟我想的不一样,你们家很好,而且农村看着也没有那么破败。

    ”

    对于路千寻这样从小生长在城里的人而言提起农村他们就会有各种想像,要嘛是山清水秀,田园风光,要嘛就像路千寻这样觉得农村是很破败不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