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逆TXT > 都市小说 > 重生九零来转运 > 第四百四十一章 嫁给我
    周博文的那个转身让路千寻觉得他其实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不成熟。

    稍等片刻后周博文就很跑者回来了,他的右手拿着一个漂亮的鞋盒。

    到了千寻面前周博文忙停下脚步,顾不上自己还没有喘过气来,忙把手里的鞋盒递给千寻:“穿一下试试,如果不合脚我马上回去给你换。

    ”

    千寻说了个好字,然后就把鞋盒从周博文手上接过来,然后把里面那双崭新的鞋子拿出来。

    接着明晃晃的绿灯千寻把手里这双鞋子认真端详了一下才准备试穿。

    这是一双很时髦的高跟鞋,不过鞋跟不像路千寻之前穿的那双那么细,那么高。

    路千寻穿的那双高跟鞋的鞋跟足足有七八公分高,鞋跟非常的细。

    周博文买回来的这双鞋的鞋跟也就五公分左右,鞋跟虽然也细,但细的不夸张。

    路千寻没想到周博文一个大老爷们儿那么会选鞋子。

    旋即,路千寻就换上了周博文买回来的这双新鞋。

    她穿上后就地走了几步,不管是大小,肥瘦,以及穿鞋的感觉都无可挑剔。

    等路千寻走了两步后周博文才问合适吗?

    “非常合适。

    ”路千寻如实说。

    周博文:“合适那我就放心了,你打算如何处理原先那双鞋子?”

    路千寻瞄了一眼放在地上的那双旧鞋子,毫不迟疑的说:“就是鞋跟断了而已,去修修还可以机洗穿。

    ”

    这双鞋子差不多两千多块,穿了没几次直接扔掉路千寻是真的舍不得,所以她默默的把旧鞋子捡起来装载了盛新鞋子的盒里。

    “没想到你这么节约,我记得有一次跟我表妹一起去参加亲戚的婚礼。

    我表妹的鞋跟也是突然断掉了,买了新的鞋子换上后她就把那双旧的直接丢垃圾桶了。

    我表妹每月的工资才一千出头。

    像你这样有钱而且还懂得节约的女孩子真的很少见。

    ”周博文的话虽然优秀恭维的意思,但听着却不那么让人觉得反感。

    路千寻把鞋盒放在周博文的车里后才开口:“我虽然有几个钱,但是从小受到俭以养德的家庭教育导致我不太会浪费。

    虽然我买很多衣服很多包和鞋子,但是在没有破之前我是不会扔掉的。

    就算是自己不想要的衣服鞋子什么的在还至少六七成新的情况下我会拿去送给福利院的孩子们。

    ”

    “千寻,我发现我越了解你就对你越发的欣赏了。

    ”周博文看着路千寻的侧脸由衷的说。

    路千寻娇嗔道:“油嘴滑舌的毛病又犯了吧你,别磨蹭了块进去吧。

    ”

    周博文想说我真的没有油嘴滑舌,我说的这些都是真的。

    不过他知道有些话不一定非得急着表达。

    旋即,俩人就进入了宴会厅。

    这个时候来赴宴的人已经不少了,红男绿女好不热闹。

    男人们都清一色的西装领带,他们带着的女伴们自然是争奇斗艳了。

    路千寻不太喜欢这样的场合,哪怕她打扮的很漂亮,但是在这种场合她还是有些局促。

    今天晚上的这个聚会就是周博文大学期间的一次同学聚会,不过不单是他们那一届的,而是从山大走出去的历届佼佼者。

    、

    周博文他们这一届不说是最年轻的,也差不多。

    自然来参加这个聚会的同学那都是毕业后混的非常不错的。

    混的不太好的是没有资格来参加今天晚上这个聚会的。

    来参加聚会的这些个同学天南地北的都有,既有从政的也有从商的,更有一些冷门领域的从业者。

    不管哪行哪业,总之来的都是一批从山大走出去的精英就对了。

    不一会儿听雪陪着秦元丰出现在了宴会厅。

    刚刚周博文和路千寻一起出现已经让人眼前一亮了,但是当一席冰粉色蕾丝长裙的听雪和身着一身白色西装的秦元丰出现在众人面前就抢了所有人的风头。

    秦元丰差不多一米八的身高,那张脸更是赛过影视剧里的男主角。

    他身边的女孩儿清纯靓丽,娇小可人。

    这样一对鄙人出现,宛如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王子和公主。

    在陪着秦元丰跟一帮人打过招呼,寒暄过后听雪就到了路千寻身边。

    看到千寻身上的裙子听雪在她耳边笑道:“我猜你为了穿这条漂亮的裙子这两天肯定让肚子受委屈了吧。

    ”

    路千寻哎了一声:“可不是嘛,我又没你这么好的命,吃啥都不长肉。

    ”

    听雪得意的一笑,然后就拿起桌上的点心吃了起来。

    原本路千寻是不要吃的,寻思着等开席后再吃,但是看到听雪大口大口吃点心她就忍不住了。

    就在路千寻咬了一大口点心咀嚼了几口准备下咽的时候坐在她旁边看手机的一位着紫色长裙的女子主动跟她搭讪:“看你是和周博文一起来的,小周什么时候有对象的我们咋不知道呢?”

    路千寻忙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后才回答那名女子的问题:“我不是他对象,就是他一个普通朋友而已。

    ”

    女子意味深长的一笑:“别害羞嘛,今天晚上这个聚会可只准带家属来,如果你不是周博文的对象他咋会带你过来呢?”

    “我——”不等路千寻解释那女子又开口了:“我猜你们才刚刚恋爱吧,你应该不知道我是谁吧。

    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苏雅茹。

    我的丈夫叫周博远,既是周博文的亲哥哥,也是他的学长。

    ”

    明白了这位主动跟自己搭讪的女子身份后路千寻嘴巴张了张,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她猛的回过头去看向正在喝饮料的听雪,她一把拽住听雪的手臂到了一旁。

    “亏你还是我妹妹呢,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今天晚上这个聚会的性质,包括周博文的哥嫂也在其中的事?”路千寻感觉自己就是被动的被周博文的家人给相看了,这让她心里头很不舒服。

    听雪把自己的手臂从千寻的掌心抽离出来后才跟她解释:“我的确是知道,但是你既然已经陪周大哥来了,那么就别顾虑那么多嘛,既来之则安之。

    ”

    “你的意思是你和周博文串通一气忽悠我了?”路千寻凝视着听雪的眼睛一字一顿的问。

    听雪耸了耸肩,有些为难的说:“我以为你不会答应周大哥陪他来参加聚会,当你答应后而且还兴致勃勃的让我帮你选衣服的时候我觉得你对周大哥挺在意的,所以我就没说。

    ”

    路千寻还想说什么的,不过她还是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来。

    她承认自己对周博文的确跟对其他追求者的态度和感觉是不大一样的。

    很快就到了开席的时间。

    一共六桌,男女桌数各半。

    听雪和路千寻以及周博远的妻子苏亚茹等坐在一张桌子上。

    就在开席之前秦元丰突然拿了话筒站在了众人面前。

    听雪看到自家男人突然站出来心里头禁不住嘀咕这厮闹什么幺蛾子。

    秦元丰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说话,那好听的男中音在宴会厅上空盘旋,流转。

    “各位前辈,同学,我秦元丰非常荣幸能够来参加今天晚上这个非常有意义聚会。

    开席之前我先耽误大家几分钟的时间。

    我想借这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向我心爱的女朋友求婚!”

    就在秦元丰话音落地的时候作为被求婚的女主角听雪被很多双眼睛包围起来。

    听雪没想到秦元丰会在这种场合向自己求婚。

    虽然俩人已经订婚了,但是还没有领证,听雪期待一场秦元丰很认真的求婚。

    她曾委婉的表示过自己的需求。

    秦元丰也答应了,但之后就没有动静了,听雪以为他给忘了或者不打算求婚了呢。

    刚刚还拿着话筒的秦元丰这会儿已经拿上了钻戒还有一捧花,是听雪很喜欢的红玫瑰配满天星。

    捧着戒指和花的秦元丰在众人的注目下缓缓的走到了听雪面前。

    秦元丰单膝跪地,凝视着听雪的面庞认真而郑重的说:“小雪,我知道你希望我给你一场难忘的求婚。

    我这个人不太会制造浪漫,所以我决定在诸位前辈的见证下向你求婚。

    在座的诸位已经成家的学长学姐们都婚姻都非常美满幸福。

    我听说幸夫妻见证下的求婚都会收获幸福的。

    小雪,嫁给我吧,让我成为除了你的父亲外为唯一一个能保护你一辈子的男人。

    ”

    秦元丰话音还没落地呢大家就一起鼓掌起哄。

    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虽然这个求婚仪式跟自己所期待的有些出入,但是当心爱的男人捧着代表情有独钟的红玫瑰配满天星单膝跪地的那一刹那听雪还是湿了眼眶。

    “元丰哥哥,我愿意嫁给你。

    ”听雪使出全部的力气在喊出这几个字,但是她觉得发出的声音还是那么小。

    有个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头。

    眼泪已经打湿了妆容。

    秦元丰把那闪闪惹人爱的钻戒套在了听雪纤细的手指上:“我要用这个戒指套住你,这辈子你休想逃掉。

    ”

    “你如果不爱我了,我肯定会逃之夭夭的。

    ”小姑娘含泪娇嗔。

    秦元丰温柔的帮小姑娘擦去眼泪,然后在众人的注目下在小姑娘唇上温柔一吻。

    旋即,秦元丰重新拿起了那支话筒,然后脸色凝重的说:“林听雪,我向你保证,我这辈子就只爱你一个女人。

    如果我要是敢找第三者我就净身出户,公司股权还有所有动产不动产都是你的。

    ”

    秦元丰这等于是在众人的见证下立誓了。

    男人肯在众人面前向自己的女人保证,发誓的那是相当有诚意的。

    哪怕秦元丰不这样立誓听雪也会相信他。

    他当众立誓让听雪很是感动。

    等秦元丰向听雪求婚的这个环节过去后今天晚上这场聚会的发起人,也是山大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毕业的学长黄明亮出来简单的致了几句词,然后就正式开席了。

    席间大家把酒言欢,好补偿块。

    刚刚被求婚的听雪心情那叫一个好,不过刚刚被感动坏了掉了眼泪把妆打湿了。

    酒过三巡后听雪就跑去洗手间重新补了个妆。

    听雪一走路千寻也就跟着离席了。

    跟一帮自己完全不认识的人同席路千寻觉得非常的不自在,听雪陪着她还好一些。

    听雪一离席路千寻就坐不住了。

    听雪在洗手间补了多久的妆,路千寻就在这里陪了她多久。

    等听雪补妆完毕后路千寻才跟着她重新回到席间。

    听雪跟其他人很快就说笑到一起了,路千寻却只是默默的坐在那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听雪知道路千寻不适合这种场合,所以她寻了个由头陪着千寻提前离开了。

    今天晚上这场聚会作为家属都是陪衬,他们什么时候离席其实无关紧要。

    听雪和路千寻离开差不多又过了两个小时聚会才结束。

    周博文开车带着他的大哥大嫂一起离开了酒店,然后回了自己的住处。

    如今周博文已经在省城买了房子,再也不用跟哥们儿们合租了。

    以周博文的家境就是当初跟秦元丰开始创业的时候他也能靠家里在省城买房子,但好强的周博文想要靠自己。

    经过了几年的不懈努力他果然没用家人帮衬的情况下在省城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周博文的房子是三室一厅。

    周博文请了钟点工,两天来家里打扫一次,虽是个单身汉住的房子,但看着很干净,一丝不乱的。

    “大哥,大嫂,你们也见到千寻了,说说吧,觉得她人咋样?”周博文早就跟家里提起过路千寻了。

    不过周家人觉得周博文找个离婚的女人简直是脑子有坑。

    周博文认定了路千寻,家人也没有办法。

    周博文觉得家人如果见到了千寻肯定也会喜欢她,所以趁着今天晚上这个特殊的聚会就让大哥大嫂见千寻一面。

    他们已经见到人了,所以周博文这会儿就迫切的想知道哥嫂对路千寻的评价。

    苏亚茹因为是跟千寻直接接触过的,所以她先开口了:“博文,我觉得路千寻是个不错的姑娘,虽然比你大几岁,但是一点也看不出她比你大来。

    不管是气质还是长相都还不错,不过就是性格方面有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