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惺就做好了,再一分。
李田听后有些尴尬,继而冷哼一声,“还不是用的我们家的厨具。”
乔惺懒得跟她纠缠,像李田这种人,你越搭理她她越来劲,说了句“我先上去了”就回房了。
回房后,乔惺把包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叶雯给她的那包画画工具里,有几张速写纸,一支铅笔,还有蜡笔。
乔惺深感惭愧,这些东西在这个时候都不便宜,就她那不值一提的画功......
感觉在亵渎这些工具。
她想了想,从书架里拿了几张草稿纸出来,打算先在草稿纸上试试笔。
现在生产衣服的话...肯定是冬装了。
乔惺想了想,画了一件掐腰的长棉袄,一直到脚踝那里。
她看街上的女人穿的棉袄,都十分臃肿,既不修身也没有那种BF风的感觉,显得人又胖又蠢。
接着又画了件机车皮衣。
她之前在布料店看见过皮衣料子,但是价格太贵了,没舍得买。
不知道叶雯的服装厂定位是什么消费水平的人群,反正先画着吧。
......
画完两张后,她看着自己的手,又看了看自己画出来的成果。
渐渐发现不对劲,纸上的画十分灵动,线条清晰。
比她上辈子画的不知道好了多少。
难道这是原身的天赋?
还是作为穿书,附送给她的金手指?!
乔惺本就在穿衣搭配方面颇有心得,现在加上这不知道哪里来的画画天赋,简直如虎添翼。
原以为要两天才能画个两三个稿子出来的,结果,这才两个小时,她就画了五六张了。
乔惺脚抵在书桌的横杆上,曲着腿,身体靠着椅背,拿着自己的画稿,一张张的欣赏。
越看越满意。
啧啧啧。
不晓得这个时代有没有服装设计专业,她觉得自己明天就可以C位出道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暗暗自恋了会,乔惺抬头看了下时间,不早了。
把自己画好的稿子小心翼翼的压在书下,把画笔什么的都收拾好后就下楼做饭了。
她看着自己依旧白嫩如初的手,这双手,做过农活,劈柴、做饭什么都做过
而且连着做了几个月的饭,完全没有变粗糙,更别提长茧了。
她上辈子读书的时候,中指因为经常拿笔的愿意,都长了老茧。
后面经常拍打戏,手也时常受伤,不管用再好的药膏、祛疤产品,都会留下淡淡的痕迹。
而现在这双手,她自己看了看,发现上面一点伤痕都没有,完全称的上是洁白无瑕。
乔惺突然想到,自己的脸上,好像从来没长过痘痘?
按理说,她现在青春期吧,长一两个青春痘都是很正常的。
但是,她穿过来后,从来没长过一颗痘痘,就连生理期来姨妈,都没长痘。
天啦!
这就是老天爷给她的金手指吗?
乔惺心里简直要炸开了花,现在看着外面昏沉沉的天空,都觉得美丽的无与伦比。
心情一好,乔惺晚饭又不小心做多了。
等到自己把菜端到餐桌上后,才反应过来。
南瓜小米糕、牛肉春卷、鲫鱼豆腐汤、干锅花菜、蚂蚁上树......
韩建军坐下后都问了一句,“今天晚饭这么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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